回复@初善君: 这是我2018年10月8号的文章。《持有两年,我选择清仓康美药业》网页链接//@初善君:回复@二马由之:看来还是我不宣传啊,我的文章发布日被法院认定为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揭露日。当然其实也没啥,康美药业的数据假的一塌糊涂,稍微懂点就会质疑了查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