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真理投资笔记: 浙江沪杭甬(00576.HK)在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的方案中,为自身异议股东设置了收购请求权(现金退出机制,常称现金选择权),同时为镇洋发展异议股东设置了独立的现金选择权(13.21元/股)。
核心要点
1. 适用主体:在浙江沪杭甬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上,对合并方案及《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相关议案均投有效反对票、并持续持有股份至实施日、在申报期内申报的股东,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现金对价)。
2. 提供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主体(不含浙江沪杭甬及其下属公司)。//@真理投资笔记:回复@MFGraham:探讨下浙江沪杭甬的现金选择权会是什么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