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司寇彦泽: 你打这么多字儿干嘛![]()
主战装备的生产、采购完全围绕国防科工局的生产计划,是纯正的计划经济。
主机厂对动力的账款期,是军工装备交付的特殊性决定的。
对发动机的采购价格,不是主机厂有权力商定的。
连产品验收,主机厂都没有最终确认权。
我笑楼上的,和你说的,不是一个事儿。
你别多想。//@司寇彦泽:回复@江湖人称崩了真君:以我虐待设备供应商的经验,
1、订单是新型号的,厂家因为产能或者良率的问题交付不上,先发了个老款设备过来顶着,所以这个老款设备我不付费或者少付费,而且新型设备交付之后的老款过渡设备的拆换成本由厂家承担,合理吧
2、新型号设备到场安装后,质保期内出了问题厂家要负责免费修,合理吧
3、质保期内修的次数多了证明设备质量还不过关,客户押着尾款逾期不付,要观察更长时间运行稳定了,扣除所有额外成本和误工损失之后才结账,合理吧
以上都是因为厂家能力不足才没能将合同价款中的合理利润兑现。不能说是客户无理取闹,也不能赖客户蛮横压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