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的很好,我也简单说一下:
首先要明确是的重庆国资入股三安电子的钱最终是要投资到重庆的项目中去的,长沙国资的钱是要投到长沙三安项目的。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白给林秀成的,所以这个赔偿是不存在的。
至于不投三安光电,可能是因为流程繁琐时间太长,搞不好两年都办不下来。可那边重庆长沙项目还等米下锅,耽误不起。
入股估值偏高问题,原因可能是金额200多亿是固定的,如果估值低那么将影响老林的控股权,有喧宾夺主之嫌。而且毕竟之前最高市值达到过2000亿折中一下也不太离谱。
最后股权冻结这种常见资产保全措施是一种保护性措施,一是三安集团还有一些其他的债务,用轮候冻结手段可以优先保护国有资产。二是不上市的股权价值和你说的一样最终要用股份公司股权来体现来保全。
当然具体情况后面还要看事态后续进展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