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问先生,出资人用部分股权归还担保债权11.27亿,这样规避了非经营占用的问题,那么这11.27亿实际还是奥园美谷用自身权益归还了担保债权,这部分债权可以向被担保人追索吗?如果可以追索,后面奥园美谷是不是又多了11.27亿权益,可以这样理解吗?望先生解惑,谢谢!